第71章 品德败坏的张三_直播普法,我被网警关注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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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品德败坏的张三

  第71章品德败坏的张三

  另一边。

  魔都

  客厅之中,李晨一脸的不爽。

  关于维权的方法,李晨认为自己和那位网友在前期的时候说的也是够详细的了,也完全没有那个必要再去为他们解答。

  至于对方花钱找自己咨询的问题的想法,李晨也是懒得搭理。

  我他么这么大一个富二代,差你那三百五百的?

  委托人和律师的关系,就应该是互相信任的,如果对方不相信你,在这种环境下再去解答也没有什么意义。

  这件事,如果按照自己说的去做,办的好了或许没啥事,要是办的不好或者是中间出了什么事,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选择出卖自己。

  最让他生气的原因,就是那个家长说话跟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。

  网友年龄小没有多少社会经验不懂事可以理解,你一个做家长的,还他妈这么天真无邪那就有点可笑了。

  他一个黑中介,为什么敢这么干,他就真不怕别人报警么?

  还说什么去劳动者协会投诉?

  呵呵。

  既然伱非要在纠结合同上纠结,那你就劳动者协会投诉好了。

  简单的收拾桌子上的的卫生,李晨来到直播房间准备开始直播。

  八点钟,直播正式开始。

  随着网友的涌入,直播间内也开始热闹了起来:

  “早啊,主播~”

  “咱就说,提前播一下会怎么样?”

  “主播今天加播吧,礼物我都准备好了!”

 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,露出笑容:“大家都挺守时的啊。”

  直播间内的网友见他这么说话纷纷打字吐槽:

  “我吃过晚饭后就开始等了。”

  “我从你下播后就死死的盯着手机等你开播,看在我这么真诚的份上,加个钟?”

  “现在网上的那么多律师直播,我还是喜欢主播的普法,不枯燥又能听懂。”

  快乐的大业送出一个穿云箭。

  快乐的大业:怎么能加播?

  “加播是不可能加播的。”

 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:“作为一名有底线和原则的律师主播,说是十点钟那就是十点钟,只要我想下播,没有人可以拦得了我。”

  看了一眼直播间的弹幕,李晨也不想再继续围绕这样的话题讨论下去:“好了,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,没必要再这上面浪费时间了。

 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:

  说有一个人叫做张三,高中毕业以后就不想再去上学了,想要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求发财致富的机会。

  在网上,他结识了一个名叫李四的网友,说是能够免费为他提供就业岗且待遇优厚,每个月能给他开到一万八。

  张三一听对方工资开到一万八,便是有了去试一试的想法。

  就这样,他背上自己的行囊连夜赶火车跑到了L市,也是成功的见到了那个叫做李四的网友。

  那个李四也是个狠人,将张三带入一家电子厂,还说他们公司和电子厂有合作关系,只要开这里上班工位随便挑。

  而张三越琢磨越感觉不太对。

  你这他妈的不就是电子厂么,还工位随便挑?老子想去做董事长的位置,你能给我免费安排么?”

  说道这里,李晨露出自己的笑容:“当然了,这个张三也只是心里头这么想,并没有直接表达出来。

  此时的张三虽然心里头有点不舒服,但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,留在了这里打了两个月的螺丝。”

  说到这里,李晨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:“在这里我要先说明一下,像我们平常工作的这种干满一个月,到下个月再给你制服报酬的结算方式,实际上是违反劳动法,而大多数的公司,都是来利用这一点对公司人员进行管控。

 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

  那么关于这一点,其实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去抗争,选择一个人默默的忍受,再加上有一部分抱着你不干我干的竞争想法,才会慢慢的变成了现在这种不合法却又合理的普遍状态,就像我接下来要说的这个案例一样。

  说这个张三在电子厂上班,那是黑白颠倒任劳任怨终于是干满了两个月,终于等到了发工资的那一些。

  这一天的张三的很高兴啊,我想有很多人也跟这个张三一样,把发薪水的那天当成自己的快乐日。

  没有什么事,能比领到钱更让人值得高兴了,如果有,那就是多领一点…”

  “发工资当天,李四将张三带到自己公司的接待室就开始吐槽张三的行为,说他在电子厂的表现极差,干活不认真,导致了他们公司和电子厂的关系出现了严重性的破裂,然后又拿各种理由来扣除他的应有工资。”

  “这个张三啊一听对方这么说也感觉自己很委屈。

  他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各项表现都挺不错的,就连他的线长都夸他认真能干,把他当成自己的接班人去培养,说他将来必成大器。

  而中介公司那边,非要说他的工资被厂里给扣完了,算到最后呢还倒欠了他们中介二千块钱的支出费用。”

  “张三一听到他这么说话,也是忍受不了当场和他们翻脸,要求他们提供自己的工资明细单。”

  李晨笑呵呵的看向直播间:“大家说说看,再这种情况下,中介公司还会不会给他的工资单,又会不会给他应有的劳动报酬?”

  停顿了一会,看到直播间的网友都说中介很坑,肯定不会给,李晨也是继续回答这个问题:“看来又不少人都有过进厂被中介坑过的经验哈。

  没错,中介公司既然打算扣掉了他的钱就绝对不可能再还给他,因为他们的就是靠这种模式来赚钱的。”

  “那么单从这一点来看,李四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侵占他人财产。

  为什么这么说呢?

 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,张三的雇佣公司是谁?是不是这家电子厂?

  也就是说,张三虽然是和中介公司建立的雇佣关系,但实际上他的雇佣公司并不是这家中介,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他们,那他和中介公司只是一种口头形式下的委托关系,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中介公司拒不发放张三的工资或者以理由扣除他的工资,就属于侵占他的财产。

  至于电子厂和中介签订的委托关系,实际上是和张三没有任何关系的,张三也可以向劳动者协会投诉电子厂不发工资的方式进行维权。

  而这个张三呢,认为通过这种手段维权不足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
  他不仅想要回自己应有的工资,还想把这个坑人的中介公司给送进去。

  这个张三不太相信当地的武协,害怕他们不管自己的“小事”,便打算回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地去报警。

  为什么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啊,那是因为他有个叔叔在当地的武协上班。

  而他的这个叔叔,一听到张三在外地的遭遇十分的生气。

  光天化日之下,竟有如此歹人。

  人家在厂子里上班黑白颠倒那么辛苦,你凭什么不给人家钱啊?”

  说道这里,李晨面带笑容:“而张三的叔叔如此生气,就是因为这个张三夸大其词,他说己自遇到了合同诈骗,中介公司欠了他十个月六万八千块钱拒不支付。”

  “大家说张三狠不狠,属不属于报假警?”

  李晨把自己的位置放在第三方:“你他妈明明在中介干了两个月,却非他妈报警说干了十个月,人家欠了你六万八,这小子这种行为就是道德败坏,夸大其词,而他的叔叔,而他的叔叔听到后非常恼火,决定帮助他的侄子立案侦查,大家说说他叔叔的行为算不算滥用公权?”

  李晨看向直播间,等了一会才继续说道:“

  当然不算,张三的叔叔之所以帮助张三,是出于对这件事情的愤怒,而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侄子走特权。

  什么叫滥用职权?

  用司法解释来说: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,违法决定、处理其无权决定、处理的事项,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
  这里,张三的叔叔有没有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?又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?

  并没有,因为张三是在他叔叔的管辖区,办理案件也是走正规的流程,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。

  最主要的原因,还是因为张三骗了他的叔叔。

  而所谓的骗,我们是站在上帝视角来看这件事,能够清楚他们的整个过程,可武协机关呢,他们是不知道的,既然不知道,那他们又怎么会认为张三就是在说谎呢?

  而张三作为案件的受害者,武协部门肯定会站在他受害者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。

  是真是假,只有调查了才会知道。

  至于他们事后会不会对你进行追责,那还得看问题的严重性等综合发展因素。

  如果这个案件最后发展成重大型案件,武协部门也不会去考虑你是不是真的被骗了六万八,因为到最后买单的都是犯罪分子,大家能明白我什么意思吧?”

 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,继续讲述:“按照最简单的逻辑来进行推理,这家中介是只侵占了你一个人的财产么?会不会有更多的受害者?查到最后,他们的行为就很有可能构成了诈骗或者是非法集资,那么武协的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受害者的口头陈述,也可以判断张三是的的确确的被了六万八”

  “而至于中介的辩解,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。”

  “他一个犯罪分子的坦白论证,不就是想要通过狡辩来减轻自己的罪行么?”

  李晨笑呵呵的看向直播间笑呵呵的说道:“那么我们现在再来看张三的行为,他还是不是报假警,武协会不会对他进行处罚?”

  另一边。

  李国富一家人听完直播陷入了沉思,而张瑞安更是两眼放出精光:

  好家伙,这不就是大型犯罪团伙组织么?

  能不能给我个面子,现在头尾和中间严重脱节了啊,给个均定吧,我都是按照你们的要求写的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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